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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年的欠款终于还清了
来源:徐曼丽 阅读量:10000 2025-04-16 16:35:34

“徐法官,我是胡某某,你说的话我都听进去了,今天我准备过来把欠巫某某剩下的钱还上。”4月10日上午,被执行人胡某某在电话里面说道。“好的,你先不要着急,你们先过来,我这边立即联系巫某某,今天你们都来法院,把这个事解决了,以后不就轻松了嘛。”

2010年11月4日,胡某某以生活需要为由,向巫某某借款人民币49000元,并出具借条一张,并约定了利息,同时双方签订财产担保协议书,约定胡某某用其位于某处的两间门面房作担保,并于五个月内归还该借款本金及约定利息。该借款到期后,经巫某某多次催讨,胡某某以生活困难为由,一直未归还。在这期间,胡某某只支付了部分利息。后巫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达成调解。但胡某某未在约定期限内归还借款本息,巫某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胡某某陆续归还了部分借款本金及利息,还剩下20000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没有归还。2012年至今,执行干警多次联系胡某某,但胡某某始终以没有钱、不欠那么多钱为由拒绝还款。今年年初的时候,执行干警又多次电话联系胡某某,耐心地进行释法析理,传唤双方到庭就还款事宜进行协商。经反复劝说,胡某某答应今天来法院把事情解决掉。

“法官,我不是有意要逃避,实在是之前家里真的太困难了,拿不出钱来,而且这个利息也确实有点高……”胡某某焦急地说道。“你们之前都认识,大家都难,能不能各退一步?若争议过大,对各方都不利,钱还是早日落袋为安的好。”执行干警对双方说道。“这个事情到今天已经十几年过去了,我也知道对方的难处,这样吧,只要胡某某能把20000元本金今天给我,剩下的利息我也不要了。”在反复的沟通协调后,双方各让一步,胡某某当场给付20000元,一边是成功卸下长达十几年年“旧债”的被执行人,一边是终于拿到心心念念借款的申请执行人。至此,该案画上圆满句号。“徐法官,谢谢你一直没有放弃,我的案子能在十几年后终于解决了,也得多亏了你。”巫某某在拿到钱后连忙表示感谢。

执行工作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在执行工作中,要想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不仅要解“法结”,更要解“心结”。一直以来,南陵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坚定不移把“切实解决执行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全力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胜诉权益。(徐曼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