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1时许,芜湖高速交警五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巡逻至巢黄高速上行线37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型客车停放在应急车道内,后方没有摆设任何警示标志。
民警到达后,按规范做好安全防护后,了解得知,驾驶员夏某驾车行至该处遭遇车辆爆胎,夏某一时慌乱,不知如何是好,幸好没过多久巡逻民警赶到现场。民警告知夏某在高速公路上行车遇到故障后,应及时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停放到应急车道内,并将车上人员转移至安全地带,然后在车辆后方150米外摆放警示标志后报警求助。
民警在施救结束后,对驾驶员夏某未按照规范设置警示标志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牛纪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