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高春晨 陈宁)4月26日,记者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通过深入推进刑事检察办案“月讲评”工作,以系统化、常态化的案件评议方式,有效提升了刑事检察工作质量与效率。“月讲评”运行以来,已评议重点案件4件、优秀案件2件,整改实务问题2项。
“月讲评”采用“三聚焦”方式精选评议案件。在案件选择上,既关注存在争议的重点案件,如捕后不诉、诉判不一等案件,还充分重视新型犯罪案件和优秀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每月5日前,该院刑事检察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案件,经分管检察长审定后上会评议,确保每次例会至少评议2件重点案件。
为保障评议质量,“月讲评”工作坚持“三突出”原则:突出个人自评,由承办检察官从正反两方面全面复盘案件;突出办案实际,宏观把握案件全流程,避免简单以结果评价过程;突出听取多方意见,同时邀请法官、上级院业务专家和侦查人员等共同参与研讨。截至目前,已邀请省市人民检察院业务骨干、巢湖学院法学教授等近10人次参与评议,为案件办理提供专业指导。
在长效机制建设层面,巢湖市检察院将个案评议与类案指导相结合,总结形成同类案件办理指引;将问题查摆与经验分享相结合,组织学习最新司法解释和优秀案例;将即时整改与长期培育相结合,建立整改清单和案例培育库。通过这一系列举措,目前已成功整改证据标准把握等实务问题2项。
“通过‘月讲评’工作,我们实现了‘在评案中学习,在反思中提升’的目标。”巢湖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表示。该工作不仅提升了刑事检察办案质效,还为一体推进“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