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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公布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
来源: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陈健 朱道谭 阅读量:10000 2025-05-09 15:03:07

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陈健 朱道谭)4月25日,省版权局发布8件“2024年度安徽省打击侵权盗版典型案例”,其中,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贾某等侵犯图书著作权案”入选。

经查,河南省南阳市市民贾某、王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于2023年4月至2024年1月复制发行人民教育出版社教科书及多家出版社图书,通过网络平台销售,贾某销售侵权复制品10万余本,销售金额58.7万余元,王某销售侵权复制品16130本,销售金额16万余元。

2024年8月,经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王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侵权复制品及作案工具。目前判决已生效。

2024年4月1日,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将贾某、王某涉嫌侵犯著作权案移送大通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过程中,该院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该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全部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客观审查,发现贾某、王某的违法所得未能查清,依法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建议公安机关准确核实犯罪嫌疑人违法所得,并对相关财物是否关联案件予以明确。经该院引导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了相关证据,查明了案件事实,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为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减少其另行提起赔偿诉讼的诉累,该院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在履职过程中主动听取权利人意见,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和解,最大限度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并将犯罪嫌疑人赔偿权利人损失作为量刑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同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制度。该院承办人积极开展审讯和法律宣讲工作,多次对贾某、王某进行释法说理,对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细致解答,并与其辩护人耐心沟通,认真听取辩护意见,促使贾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该案是通过网络渠道制售侵权盗版图书的典型案例,涉案图书数量较大,社会影响恶劣。案件的成功查办,不仅有力震慑了侵权盗版违法犯罪行为,更为维护图书市场版权秩序、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了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