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受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中,当事人之间的借款金额却是“糊涂账”。后经法官细致审查,最终明确了借款金额,促使双方达成调解。
鲍某甲与鲍某乙是亲戚关系。2025年2月,鲍某甲向繁昌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鲍某乙返还其借款6万元。在开庭前几日,鲍某甲打电话联系承办法官,表示自己与对方之间已经就还款事项谈妥了,希望法院主持给双方出具调解书。调解当日,法官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协议内容时,鲍某乙却表示不认可6万元的借款数额,陈述原告的证据中只能证明自己曾经借款1万元,其他的转账记录与自己无关,双方发生激烈争吵。在耐心平复双方情绪后,法官梳理所有转账记录,发现确如被告鲍某乙所述,除了1万元的转账记录,鲍某甲提交的其他转账凭证与被告无关。为厘清借款金额,法官建议双方前往银行调取详细转账流水记录,明确具体借款金额后,再组织调解。
当日下午,两人再次来到区法院,表示明确借款金额是5万元,除银行转账的1万元之外,还有4万元是通过支付宝转账。为此,鲍某甲向法官出示了转账记录,鲍某乙也认可5万元的借款金额。然而,当再次核对证据时,法官却发现先前提供的1万元银行转账主体错误,实际该笔钱是鲍某乙转给鲍某甲的。法官立即向二人说明情况,鲍某乙表示自己也记不清楚,鲍某甲则坚持认为这是自己转给被告的钱。在法官建议下,鲍某乙当庭拨打了银行客服电话咨询该笔款项的转账方,经查询核对,确认1万元是被告转给原告,但鲍某甲还是持怀疑态度,再次返回银行网点现场查询。当银行系统显示转账具体信息时,鲍某甲最终承认1万元系对方转账,自己实际向鲍某乙借款的金额只有4万元。
承办法官对二人转账明细再次进行逐笔核对,最终把两人之间的“糊涂账”算明白,并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对双方进行细致疏导。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分期还款的调解协议,该案画上圆满的句号。(李淑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