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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拟立法保护“绿色国宝”
来源:记者 周莹莹 阅读量:10000 2025-05-19 16:33:09

古树名木是记录自然生态变迁的“活化石”,有“绿色国宝”之称。为加强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合肥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被列入2025年合肥市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近日,合肥市司法局公布《合肥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目前,合肥市登记在册的古树名木共计2710株。其中,名木12株,一级古树10株,二级古树55株,三级古树2633株,以麻栎、柿树、黄连木、朴树、银杏等树种居多。此次立法,将填补该市古树名木保护领域的法规空白,为古树名木的健康生长提供肥沃的“法治土壤”。

草案明确,古树后备资源是指经依法认定的树龄在80年以上且不满100年的树木,古树群是指一定区域范围内20株以上相对集中生长、形成特定生境的古树群体。古树群应当整体保护,保护范围不小于其边缘植株树冠外侧垂直投影以及外延5米连线范围。散生古树名木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5米,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范围不小于树冠垂直投影外3米。

对于“为建设让路”还是“为古树让路”这道选择题,本次立法给出了答案。草案指出,建设项目在规划编制、土地收储供应和具体方案设计等环节,均应避让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及其保护范围,并按涉及古树名木或古树后备资源的最高保护等级,征求认定该古树名木或古树后备资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意见,禁止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

古树名木记载着城市的历史,具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和社会价值。草案鼓励相关部门和地区深入挖掘阐释古树名木历史文化内涵,淬炼符合时代精神的古树故事、古树文化,聚力打造本地特有的古树名木文化名片,结合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和红色文化传承教育,全方位进行宣传推介。建设古树公园、科普教育基地,开展生态旅游、教育研学等体验活动,实现古树名木多元价值。

此外,草案还要求,县(市)区人民政府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分级保护巡查制度,压实养管责任。依托新技术新科技运用,进行病虫害、防雷、倾斜、倒伏及火灾预警等多方面动态监测,提高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防灾减灾能力。(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