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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私改房屋 房东可否主张收回并索赔?
来源:潘家永 阅读量:10000 2025-05-27 16:43:05

编辑同志:我把一处住宅(结构为两室两厅一厨两卫)出租给梁某,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并明确约定该出租房的用途为居住。梁某承租后将房屋隔成了七小间,并转租给附近高校的几名大学生,成了一个集体宿舍。我得知后担心房屋存在治安、消防隐患,给自己带来麻烦,于是要求梁某尽快恢复房屋原状,但梁某一直拖延。我准备将梁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解除租赁合同,由梁某支付恢复房屋原有格局的花费。请问,我这样的诉讼请求能够得到法院支持吗?

读者:钟诚 

钟诚读者:你的主张完全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本案中,梁某承租你的房屋,用途是居住,而梁某承租后未征得你的同意,擅自对墙体进行破坏将房屋隔成七间,转租给多人,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在你多次要求梁某恢复房屋原状的情况下,梁某执意不作为,根据上述规定,你有权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由梁某返还房屋。鉴于你收回房屋后要进行恢复房屋原有格局的工程,故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应当由梁某赔偿。(潘家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