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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雨山区:破获新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检察官支招防诈骗
来源:上官雷啸 记者 李小平 阅读量:10000 2025-06-09 21:12:26

近日,经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一起通过组建取现车队帮助诈骗团伙送取“现金包裹”,跨越多地、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迎来判决结果。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徐某等3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八个月不等,全案共处罚金2.7万元。

案情回顾:组建取现车队 跨地转移赃款

2024年10月,徐某在“飞机”软件上结识了境外诈骗分子。在聊天过程中,徐某得知送取“现金包裹”能够非法获利,便心生贪念,纠集魏某某、杨某组建了取现车队。该车队的作案流程为:徐某先在飞机群与上游犯罪分子取得联系,接单后安排人员驾车前往南京、马鞍山等地的公墓等荒僻之处,接收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寄送的现金包裹。随后,他们将现金转换成虚拟货币,以此帮助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资金。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徐某等人通过这种方式帮助诈骗团伙转移的诈骗资金就高达百万余元。2025年1月,犯罪嫌疑人徐某、杨某、魏某某先后落网。

检察履职:精准认定犯罪 依法提起公诉

在审查逮捕阶段,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准确把握入罪标准,积极引导公安机关形成统一的取证方向,及时固定了言词证据、物证、书证、电子证据等各类证据。在审查起诉受理后,该院对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精准认定了犯罪数额,确保不遗漏任何犯罪事实,也不冤枉任何一个嫌疑人。

经过审查,检察机关认为徐某、魏某某、杨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所转移的资金系上游犯罪所得,仍通过取送“包裹”的方式帮助上游诈骗团伙转移资金,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2025年4月23日,该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依法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及量刑建议,徐某、魏某某、杨某3人全部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

检察官提醒广大人民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轻信网上刷单返利、网络投资赚钱等说辞;不轻易向陌生人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不出租、出售“两卡”,以免给不法分子提供“作案工具”。一旦遇到要求使用快递或者托运等方式将现金或者黄金等贵重物品寄送的情况,应立即报警,避免遭受财产损失。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广大货运物流从业者,在面对一些来路不明、报酬过高的工作机会时,要保持警惕,仔细甄别其合法性,增强法律意识,不要被“蝇头小利”冲昏头脑,警惕诈骗新手法,不做洗钱“工具人”。快递员和网约车司机应拒绝“高额报酬”的诱惑,提高防范意识,接到托运订单时,要仔细核实订单信息,查验运输物品。如遇投送物品可能是大额现金或贵金属、运送不明包裹、频繁更换交易地点等可疑情况,应立即拒绝,并及时向平台举报或报警,切勿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搭便车”。

最后,检察官劝诫那些为获取高额报酬,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帮助诈骗团伙“送赃款”的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上官雷啸 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