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马鞍山市教育局正式发布2025年全市幼儿园、中小学及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围绕“公平、优质、便民”三大核心,明确学前教育“四不变一明确”、义务教育“四不变一调整”及普通高中“八不变一调整”的具体举措,为全市适龄学生入学提供清晰指引。
根据政策,学前教育招生坚持“普惠优先、便民优先、公平优先”原则,年满3周岁儿童可入小班、5周岁可入大班,未满3周岁幼儿可进入托育机构。招生录取延续“报名人数≤计划数时全额录取,超额则电脑摇号”机制,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满足业主子女需求。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保持稳定,小学招生对象为截至2025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完成小学学业的适龄少年。
政策核心变化包括:
公办小学执行“六年一学位”,即同一住宅房6年内仅安排一名适龄儿童入学(符合国家生育政策除外);公办初中执行“三年一学位”,同一住宅房3年内仅安排一名适龄少年入学。学校需在每学年开学时核验学生房产权证与户口簿信息,确保与入学时一致。
综合考虑全市小学毕业生人数及民办校办学条件,部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适度调整。以市区为例,成功学校计划招生500人,中加双语学校240人,东方实验学校(非业主子女)100人,建中学校初中部300人(含直升班)。
7月3日至4日,小学毕业生监护人可持户口本、小学完成证书等材料至各校或市教育局报名;7月9日统一电脑摇号,结果当场公布,7月10日至11日完成录取注册。
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延续八大稳定举措,包括总分780分不变、省示范高中指标生100%分配到校、录取批次设置等。主要调整为:
全市普通高中计划招生13351人,较去年增加。其中市区4732人、含山县2473人、和县2756人、当涂县3390人,以适应考区报名人数变化。
体育、科技、艺术类特长生招生政策总体稳定,各校需制定实施方案并备案,专业测试时间及要求详见学校招生简章。
马鞍山市教育局强调,今年招生政策既保持了教育公平的连续性,又通过学位年限制、公办学位扩容、民办校计划调整等举措,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家长可登录马鞍山市教育局官网或关注学校公告,获取招生细则及时间安排,确保适龄儿童顺利入学。(记者 李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