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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爱” 还是骗局?旌德法院审结一起“网恋”诈骗案
来源:戴志美 汪悦磬 阅读量:10000 2025-06-12 09:54:52

“知音难觅,知己难寻。”你以为的“真爱”可能是位彪形大汉,你以为的“相见恨晚”可能只是精心打造的骗局!近日,旌德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件,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4年2月,李某(男)通过聊天软件认识戴某,后双方添加微信并经常联系。聊天中,李某称自己是一名丧偶女性,并与戴某网恋。“恋爱”期间,李某多次虚构事实,向戴某要钱,戴某先后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73笔共计1.8万余元,李某通过微信转给戴某2910元。因李某一直拒绝见面,戴某对其身份产生怀疑。为继续行骗,李某便让女友向戴某发送微信语音并拨打微信视频以消除其怀疑。因李某多次拒绝线下见面的要求,戴某觉得被骗,遂报案。李某被抓获后,戴某才发现李某居然是男性。后李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将违法所得退还,双方达成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冒充女性并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5万余元,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李某认罪认罚,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并取得谅解,从宽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交友骗局层出不穷,犯罪“套路”不断更新。法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网上交友一定要及时、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避免落入“甜蜜陷阱”。当网恋对象以各种借口索要钱财时,应保持清醒的头脑,切莫被甜言蜜语所迷惑;发现被骗后,请妥善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并及时拨打110报警求助。(戴志美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