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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推广家事调查员制度
来源:通讯员 张敏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06-12 16:37:49

本网讯(通讯员 张敏 记者 吴文珍)5月30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合肥市妇女联合会签署《合肥市法院家事调查员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工作规范(试行)》),首批聘任60名家事调查员,并对家事调查员开展集中培训,系在总结辖区庐阳区法院与区妇联共同开展的家事调查员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推广家事调查员制度。此举将进一步推动家事调查制度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家事审判与矛盾纠纷化解、综合司法救助、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的协同联动,有利于推进家事纠纷多元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工作规范(试行)》明确了家事调查员的选任、职责、管理、调查范围、调查方式和履职保障等方面,将法律的专业化与家事的“人情味”有机结合起来。

《工作规范(试行)》提出,家事调查员由合肥市妇联等单位及基层群众组织推荐,由合肥中院选任,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和适宜处理家事纠纷专业背景。两级法院根据案件审理需要,可以委托家事调查员调查当事人的个人情况、对子女的抚养情况、对老人的赡养情况、继承人状况等。每一项调查事项,均应由两名以上家事调查员共同进行调查。调查结束后,家事调查员应向人民法院出具家事调查报告。家事调查报告不仅包括人民法院委托调查的所有事项,还包括家事调查员的分析和建议,必要时家事调查员可以出席法庭陈述意见和建议,为高效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