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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斗气车”酿事故 司机双双被处罚
来源:李惠秋 记者 赵正溪 阅读量:10000 2025-06-19 20:13:28

开车上路最忌意气用事,在行车过程中,由于司机一时情绪失控而产生的具有攻击性与危险性的驾车行为,通常人们称之为“路怒症”,“路怒”不是病,犯起来却真要命。

6月11日10时50分,韩某驾驶小型客车,沿省道238圣王路由北向南行驶至与G343线交叉口路段时,在实线处向左变道,而此时谢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突然从左侧加速变道进入韩某驾车行驶的车道,险些两车相撞。

韩某以为对方是想“挤”他,故意加塞变道,越想越气,坐在驾驶位上“骂骂咧咧”,此刻怒火中烧的韩某便加速超越前车,在红绿灯下实线处“一脚油门”冲了上去……随即两车发生碰撞,致使两车受损,发生交通事故。

接到事故报警后,百善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勘查处置,通过调查还原了事发经过。事件过程令人气愤,场面触目惊心,万幸未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民警对二人的疯狂举动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事后,二人纷纷表示当时一时冲动才作出如此“荒唐”的行为,现在已经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承诺今后绝不再犯!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章第四十四条之规定,韩某实线变道并造成交通事故,对于韩某实线变道行为罚款200元,并负全部责任,谢某实线变道行为罚款200元。

该起事故中,一方随意变道引发冲突,另一方“气不过”斗气驾驶,最终两败俱伤。这一案例证明,“路怒”与“斗气”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不仅危及自身,更会威胁他人安全。警方提醒:“路怒”没有赢家,“安全”才是底线,一旦引发交通事故,势必两败俱伤,拒绝“路怒”,安全行车,遵规守法,平安回家。(李惠秋 记者 赵正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