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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庭审+普法 以案释法护生态
来源:王薇 王会丽 钱帆 阅读量:10000 2025-06-19 20:15:34

6月13日,青阳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将一起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了被告人所在的陵阳镇上章村,通过“上门庭审+普法宣传”的方式,为当地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庭审现场,国徽高悬,简易法庭内坐满了自发旁听的村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庭审中,公诉人通过完整的证据链条指控被告人犯罪事实,并围绕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律责任等,对被告人和旁听群众进行释法说理。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支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部请求,判决被告人承担刑事责任及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责任。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表示将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

“以前觉得抓几只野味吃没什么大不了,听了庭审才知道可能涉嫌违法犯罪,以后可不敢这样做了。”现场村民纷纷感慨道。庭审结束后,法检干警联合开展专题普法,重点明确青阳县禁猎范围、工具及相应法律责任,并延伸讲解非法狩猎举报途径。针对村民关切,法检干警还同步普及了防范金融诈骗、禁毒、反邪教、反电信诈骗等法律知识,通过互动问答消除群众法律困惑。

此次巡回审判是青阳法检践行“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将刑事审判与公益诉讼相结合,把庭审“搬”到案发地,既彰显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坚定立场,也通过“沉浸式”普法让法治观念深入乡村,有效提升了村民的法律意识。(王薇 王会丽 钱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