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后初晴,奔涌而至的云海将歙县长陔乡层层叠叠的山峰笼罩。沿着蜿蜒的盘山公路,歙县人民法院王村法庭法官搭乘警车盘旋而上,将层层叠叠的云海压在脚下,开展了一场真正的“云上”调解。
长陔乡长陔村的小张、小王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24年5月17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大女儿抚养权归女方,随同女方生活,小女儿抚养权归男方,随同男方生活”。今年初,小张以两女儿与自己在一起生活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由,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并要求小王支付离婚后至起诉时拖欠的抚养费。
为妥善处理该起纠纷,更好地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2月28日,歙县法院王村法庭法官决定前往长陔乡实地了解情况,并联系当地司法所、乡干部等共同参与调解。
多部门共同调解
由于小张、小王两人皆不在当地,双方父母代为参加。通过询问,承办法官了解到,虽然离婚协议中约定各自抚养一个,但离婚后,两个孩子实际由小张抚养。
一开始,双方父母各执一词,但承办法官及参与调解的其他人员都认为,根据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及实际情况,双方遵守约定,孩子一方抚养一个为宜。但通过与小张、小王本人电话联系后,真实情况一步步显现,法官逐渐改变了看法。
分别与小张、小王电话联系
原来,小王本人因自身经济状况等原因,对于变更抚养关系并无异议,问题的症结在于小王的父母不愿儿子放弃孙女的抚养权。另外,小王常年在外打工,回家次数很少,无法很好地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与学习。
而小张向法官表达了强烈的抚养孩子的意愿。她表示,两个女儿已经因为自己和小王离婚,没有了一个完整的家,现如今不忍再让她们姐妹分离。且自家的经济状况、住房环境等,均较小王家好,她愿意尽最大的努力将孩子抚养长大并培养成才。同时,孩子的外祖父母也表示,虽然知道女儿一人抚养两个孩子负担很重,但他们一切遵从女儿的意愿,且愿意协助女儿抚养接送孩子。
实地查看
为了更好地了解实际情况,法官一行还前往两方家庭查看。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小张家的住房确实较小王家好。且两家实际距离很近,即使两个孩子居住在小张家,小王的父母也可随时探望孙女或者帮助儿子对孙女给予照顾。
掌握了第一手情况后,承办法官确定了调解思路。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经释法明理,小王的父母不再执着,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两个孩子由小张一方抚养教育至十八周岁。在不影响孩子读书、生活的情况下,小王一家可探视孩子,小张也愿意予以配合。至此,该抚养关系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是一个敏感而复杂的话题。如何切实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官结合实际情况给予更多思考。对于此类纠纷,王村法庭坚持“不如见一面”工作法,鼓励干警与当事人见面、与现场见面、与村镇干部见面,更好地了解孩子的生活环境、真实意愿,更好地厘清双方的复杂情感、矛盾症结,从而确保能够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处理纠纷,给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孙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