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一起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在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圆满化解,让昔日因债反目的老友冰释前嫌。申请执行人刘某在电话中对法官连声道谢:“非常感谢你们!我跟老张是朋友,我也不想搞成这样,我联系不上他,不了解他的情况,我同意分期还款,希望他早日康复!”
刘某与张某系朋友关系。2023年12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款2.6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一个月归还。到期后,刘某多次催要借款,张某却一直拖延不还,甚至躲避不接电话。2024年11月,刘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张某在案件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某借款本金2.6万元。但张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为朋友,执行法官认为强制执行并不是最优解,遂立即联系张某,经了解,张某家庭经济条件困难,且张某患有严重的心脏疾病,近期做了心脏搭桥手术,行动不便。
“我不是不还钱,是我现在实在没有能力一下子还完这么多钱。”张某充满无奈,向执行法官诉说生活的艰辛与不易。
“诚信是人的立身之本,谁都不容易,他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人家好心好意借钱给你,你情况困难好好跟他说,我相信作为朋友他也会理解你,躲避不还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到时岂不是连朋友都没得做?”
执行法官一方面告知张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一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建议其换位思考,同时对张某目前的处境表示理解,建议其根据自身状况和能力分期还款,法院可以帮助他做刘某的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释法明理中,张某表示6月底先返还一万元给刘某,其余欠款分期给付。刘某得知张某的情况后也表示理解和同意。至此,昔日好友冰释前嫌,该起纠纷圆满落下帷幕。
法官提醒:民间借贷需守信,法律红线不可逾。借贷双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如遇还款困难应及时与债权人沟通协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避免因失信而承担法律责任。(王惠敏 汪悦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