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逃跑能躲过检查,没想到反而惹上了更重的刑罚。”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被告人吴某因酒后拒绝配合交警执法,并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被依法判处拘役四个月。
案发当晚九时许,吴某饮酒后驾驶小轿车出行,行至某路段时,遇到交警开展酒驾检查。见交警示意停车,吴某心慌之下,匆忙弃车狂奔,妄图逃避检测。执勤交警迅速追赶并截停吴某,在要求其配合酒精测试时,吴某不仅拒绝,还情绪激动地攻击上前协助的警务辅助人员,致其受伤。现场执法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将吴某控制。
法院审理认为,交警依法开展酒驾检查属于执行公务的合法行为。被告人吴某在执法过程中,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吴某的犯罪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公民配合执法是法定义务,本案中,吴某本可能因酒驾承担行政处罚,却因暴力抗法升级为刑事犯罪,最终付出拘役四个月的代价,教训深刻。
法律的权威不容挑战,执法的尊严必须维护。法院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遇到执法检查时应保持冷静,主动配合,若对执法有异议,可通过陈述、申辩等合法途径表达,切勿因一时冲动激化矛盾,让“小错”酿成“大罪”。(单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