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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分止争!法院判决明确菜市场租赁权属关系
来源:陈橙 阅读量:10000 2025-07-18 11:07:34

近日,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菜市场摊位租赁合同纠纷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要求退还剩余房租及押金的诉请请求,以司法裁判明晰市场经营权责边界,守护菜市场运营管理秩序。

案件源于2024年10月,原告承租被告(鸠江区某菜市场运营管理方)摊位经营水产,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期从2024年10月8日至12月7日,原告支付租金21000元、押金5000元。经营中,原告以菜市场顾客少、不具备经营条件为由,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于12月8日通知解除合同并撤场,要求被告退还剩余费用遭拒后起诉。

庭审中,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作为运营方,已依约完成摊位招商、基本运营管理及物业服务等合同义务。菜市场经营人气受地段、市场培育周期、周边消费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原告签约时应预见经营风险,且无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故意不作为或违约行为导致经营条件不达标。原告以“顾客寥寥无几”单方主张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缺乏法律与事实依据。

法院认为,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原告未与被告协商一致,单方解除合同撤场,已构成违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法官判决驳回原告诉请,同时明确被告收取的押金、租金应按合同约定及实际履约情况处理,原告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此案判决,不仅厘清菜市场租赁经营中“运营保障义务”的合理边界,也向市场主体传递清晰信号:商业经营风险需理性预判、共同担当,司法将维护合法合规的市场运营秩序,既保障经营者合法权益,也防止随意解约破坏市场稳定。鸠江法院以精准裁判,为菜市场等小微市场经营纠纷树立示范,引导市场主体依规履约、共护“烟火经济”健康发展,彰显司法对市场秩序的守护与规范作用。(陈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