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县人民法院成功帮助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实现从“寸步难行”到“重获新生”的蜕变,此举为“迷途知返”的被执行人擦除失信标签,既展现司法刚性约束,又显露人文关怀。
该案中,崔某因犯开设赌场罪,于2022年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七万元。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执行干警线上线下调查,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崔某尚在服刑且履行能力不足,该院依法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后,案件暂时以终本方式结案。
刑满释放后,崔某满怀重新开始的决心,却因征信“污点”,在求职和日常生活中屡屡碰壁。这些冰冷的“闭门羹”让崔某深刻地感受到,“失信惩戒并不只是法律文书上的几行字,更是压在身上的重担。”深受法律惩戒所扰的崔某急切渴望改变现状,回归正常生活,随即主动联系执行干警阐述心中苦闷。
了解到崔某的情况后,该院迅速行动。秉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执行干警多次与崔某共话“心声”,详细了解其出狱后的生活和思想动态。沟通过程中,干警们耐心向其释明强制措施解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流程,鼓励他树立重新开始的信心。多番沟通下,崔某履行潜能被激发,经积极筹措,最终将罚金及违法所得合计十一万元如数缴纳完毕。该院随即依法解除并屏蔽前期对崔某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冻结银行账户等全部强制执行措施,困扰崔某许久的“信用枷锁”终于被解开。
该起案件的执结,不仅仅是对“迷途者”的一次救赎,更是该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体现。通过帮助刑满释放人员消除信用障碍,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开启人生新篇章,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传递了司法温度。
接下来,泾县法院将继续探索创新,不断完善“执行督促+信用引导”双轨机制,真正实现“履行义务、重塑信用、回归社会”的良性循环,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司法力量。(张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