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中午,芜湖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四大队接到一通焦急的报警电话。驾驶员在电话中惊慌失措地表示:“我的小型货车车厢里装的东西着火了,现在车停在应急车道上,快来帮帮我!”
警情就是命令!接警后,大队分控中心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指令距离事发地最近的警力火速前往现场进行先期处置,同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请求支援。
民警与辅警争分夺秒赶到现场,只见货车车厢内浓烟滚滚,火苗不断蹿出,情况十分危急。他们迅速分工,一部分人员负责在现场周边设置警示标志,摆放反光锥筒,疏导过往车辆,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另一部分人员则立即取出车载灭火器,冲向起火货车,对着火势最凶猛的部位进行喷射,全力控制火势。与此同时,民警们还齐心协力,将车厢内着火的物品一件件往车外转移,避免火势进一步向货车其他部位蔓延。
经过一番紧张的扑救,火情逐渐得到控制。民警在了解起火原因时,发现竟是驾驶员自己不经意间的一个小动作酿成大祸。原来,驾驶员在驾车途中抽烟,抽完烟后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出窗外,没想到烟头竟随风飘进了车厢,点燃了货物,引发这场火灾。
民警严肃地对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指出其随手扔烟头行为的严重危害。驾驶员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满脸懊悔,对民警的及时救援表达了衷心感谢。
由于交警处置及时、措施得力,此次火情得到有效控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高速公路也未出现长时间拥堵。芜湖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一个小小的烟头,可能引发严重的火灾事故,威胁生命财产安全。驾车时务必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摒弃不良驾驶习惯,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王迟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