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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十年“时令法庭”
来源:歙法宣 阅读量:10000 2025-07-30 16:14:48

十年,不是一首歌的名字;十年,却是一件事的赞歌。

歙县,是一个“月月有花,季季有果”的皖南农业大县,随着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农文旅的融合发展,当地经济作物种植规模越来越大,特色越来越明显,已成为农民脱贫致富的主导产业,如徽州贡菊、三潭枇杷、歙县名茶、三口蜜桔、富岱杨梅、野生核桃、长陔三宝等,均名扬在外。这些经济作物在给群众带来可观的收入的同时,也产生不少纠纷。农忙时节打官司,既耗时又费力,对农民而言经济损失巨大。这要求法官主动服务“三农”,为从事时令种植的山区群众提供上门、便利、亲和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就在身边。

2015年,歙县法院深渡人民法庭等基层人民法庭对司法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尽量不违农时、不误农事、不增加群众诉累,按照“庭审地点离家近,开庭时间群众定”的思路,充分利用发挥“身边人化解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乡风民俗和普法效应,探索建立了“时令法庭”,切实把纠纷化解在基层、把方便留给基层、把法律送给基层。此举为乡村全面振兴、主动服务“三农”、参与基层治理提供了有益启示,并在黄山市两级法院有序推广。10年来,先后开展巡回审判110场 ,巡回调解案件900多件,还先后被《安徽信息》《安徽日报》《安徽法治报》《黄山日报》安徽卫视等关注、报道。2024年4月16日,最高院组织西北五省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深渡法庭,对“时令法庭”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当前,深渡法庭把“时令法庭”作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抓手,走近果园、深入茶园、贴近群众,让群众最烦心的事,真正解决在田间地头,并形成较为成熟的制度和机制:

尊重群众意愿。为体现司法服务的主动性,经过精心摸排和筛选,确定在辖区9个经济作物核心村开展“时令法庭”便民服务。要求启动“时令法庭”必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在立案、送达、调解等过程中充分释明“时令法庭”的便民做法,主动征询当事人对出庭时间、地点的需求,当事人意见一致的,即适用“时令法庭”,努力做到由“选择性方便群众”到“群众选择方便”的质变。建立专项制度。制定《“时令法庭”案件风险评估制度》,对纳入“时令法庭”庭审的案件,均要进行风险评估,尽量甄选风险小、普法意义大、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启动“时令法庭”。“时令法庭”受《请示制度》约束,承办法官须及时向庭长、分管院长请示汇报筹备、评估、进展等情况;建立《“时令法庭”安全保卫制度》,一般均由司法警察执庭;预算安排“时令法庭”专项经费,配齐配强录音录像设备,确保每庭必录,保障庭审顺利、规范进行。

依靠多元力量。按照《“时令法庭”案件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民事案件,承办法官与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依法办理,邀请专业调解组织、派出所、乡镇、村干部、村居有威望的长者、“两代表一委员”、特邀监督员等参与调解、协调,邀请媒体记者监督、报道,力求公平、公开、公正办理案件。

定位案结事了。通过正式文件的形式,确定“时令法庭”作为服务“三农”的新抓手、参与基层治理的新举措,并要求将这种为民理念循序渐进地贯穿在信访、立案、送达、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着力依循“案结事了”“如我在诉”“一次性解纷”的原则,力争通过时令便民庭审,做到方便群众、减少损失、案结事了。

十年的坚守,让这项便民举措一直持续;十年的坚守,让一直持续的举措恰青春。(歙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