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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揽子”调解破僵局 法治护航为企解忧
来源:卫永东 金马 阅读量:10000 2025-08-01 17:26:39

一笔拖欠货款引发三起关联诉讼,一次高效调解促成多方共赢。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以“一揽子”调解方案巧妙破局,促使两家涉诉企业从针锋相对走向握手言和,有效化解了困扰双方企业的系列纠纷,生动展现了创优营商环境的法治担当。

纠纷源于2022年的一桩购销合同。安徽某科技公司与芜湖某实业公司签订合同后,科技公司依约供货,但实业公司以质量问题为由拖欠尾款9万余元。经无为法院判决支持科技公司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然而,首次执行未果进入终本程序后,科技公司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追加实业公司股东钱某某、曹某某为被执行人,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股东钱某某不服追加裁定,随即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与此同时,实业公司另案起诉科技公司,要求赔偿质量损失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三起案件如同“连环扣”相互牵制,让纠纷解决陷入僵局,也困扰着双方企业的正常经营。

面对这一复杂局面,承办法官在审理实业公司诉科技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时,敏锐洞察到三案的内在关联;法官认识到,唯有找到各方利益的平衡点,进行“一揽子”解决,才能真正实现定分止争,为企业卸下诉累包袱。

为打破僵局、实质解纷,承办法官决定在开庭前对三起案件进行合并调解。庭前,耐心倾听各方诉求,深入了解纠纷症结;一方面积极释法明理,明晰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风险;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引导当事人着眼长远、换位思考,寻求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经过多轮沟通,法官的公正立场和专业分析赢得了各方信任。最终,各方达成和解协议:科技公司三日内开具发票,实业公司次日即付清剩余货款;同时,实业公司撤回对科技公司的起诉,股东钱某某撤回执行异议之诉,各方承诺彻底了断所有争议。协议签订当日,科技公司便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实业公司也按约履行了全部货款。

法官通过精准识别关联案件、运用“一揽子”调解策略,不仅减轻了企业诉累,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更有效修复了企业间的合作关系,实现了涉诉主体的多赢共赢。(卫永东 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