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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进了小区里
来源:胡偲 阅读量:10000 2025-08-06 10:08:05

“现在开庭”,近日,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应声落下,一场物业服务纠纷的庭审在某小区活动广场正式拉开帷幕。阳光洒在庄严的国徽上,也照亮了现场居民期待又关切的脸庞。

王先生因自家玻璃门被物业公司不慎损坏,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心怀不满的王先生遂开始拒绝缴纳近两年的物业费。物业公司经过多次催缴无果后,2025年7月将王先生起诉至芜湖市湾沚区人民法院,要求其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相应滞纳金4255元。

面对这起看似普通的物业服务纠纷,承办法官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将法庭“搬”到矛盾发生地,就地化解纠纷。

“物业损坏了我玻璃门一直未赔付,而且物业服务不到位,凭什么要我交全部物业费?”

“楼道是不能摆放玻璃门的,影响了业主通行,物业清理也是为了业主考虑”

庭审现场,气氛紧张而热烈,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对物业服务质量、业主权益等核心问题,组织双方举证质证,有条不紊地推进着每一个环节,引导他们理性表达诉求,避免情绪化的争吵。

在全面、细致地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主动征求双方意见,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法官从情理法的角度出发,耐心地向王先生释法,同时也指出物业公司在服务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经过一番耐心调解,双方态度逐渐缓和。最终,王某同意缴纳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也表示愿意折价赔偿王先生的部分损失,并承诺会积极整改部分物业服务问题,提升服务质量。这场物业服务纠纷在巡回法庭的调解下,得到了圆满解决。

一纸物业合同,看似轻薄,却牵连着千家万户的安居梦。当法槌在小区敲响,法律便不再是晦涩难懂的条文,而是成了沟通的桥梁。走进小区的法庭,让矛盾化解在萌芽,让“看得见的正义”走近更多群众身边。 (胡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