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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兼职跑腿”藏陷阱 切莫沦为诈骗“工具人”
来源:程凤 阅读量:10000 2025-08-07 11:07:44

“帮人跑跑路、交交钱,就能日入上千元?”这样的“美事”让32岁的湖南男子屈某动了心。他放下木工工作,带着“轻松赚快钱”的幻想奔波各地,最终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工具人”,与同伙一同站上被告席。

家住湖南省衡阳县的屈某本是一名踏实能干的木工师傅,然而家庭变故让他的生活陷入困境。2024年8月,屈某联系上发小李某,希望能找到赚钱的门路,李某当即向他推荐了从境外网站得知的黑灰产业——“跑单换U”。

“坐高铁跑几个地方,每天就能赚上千块。”在李某的怂恿下,屈某被高额劳务费冲昏了头脑,很快答应加入。随后一周,他伪装成虚拟币交易员,按“上线”指令与被害人提前联系,在指定地点收取现金后交给李某,再由李某向境外上线转移虚拟币(U币),完成所谓“跑单”流程分赃获利。为牟取更多利益,屈某还纠集何某、张某、赵某加入团伙,扩大“业务”规模。

然而,他们的“发财梦”很快破碎。当年9月,被害人吴某因网恋被诱导进行网络投资,将5万元现金交给团伙成员张某,意识到遭遇“杀猪盘”诈骗的吴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黟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后迅速锁定线索,查明张某等人转移的5万元正是电信诈骗赃款,顺藤摸瓜揪出了以李某、屈某为首的“跑单”团伙。

2025年3月,检察机关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李某、屈某等5人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均并处相应罚金。

检察官提醒:看似“无本万利”的“跑腿兼职”,实则可能是为诈骗分子“洗白”赃款的犯罪链条。广大群众需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高薪诱惑背后往往藏着陷阱。切勿因贪图小利帮助他人转移资金、收取现金,此类行为可能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终将付出法律代价。更重要的是,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不要取现金交给别人。(程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