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岳西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宏光获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这是继岳西县人民法院获评“全国模范法院”后,又一名个人获得法院系统最高荣誉。
张宏光现任岳西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1989年9月进入法院工作,36年如一日坚守在司法警察岗位上,从青丝到白发,从青涩到沉稳,用忠诚与担当践行着“蓝盾护天平”的庄严承诺,先后荣获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成绩突出个人”称号,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满意的司法警察”称号,被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各记三等功一次,被岳西县委、县政府通报嘉奖三次。
“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警察,政治忠诚是第一要求。”这是张宏光常挂在嘴边的话。在担任综合办公室党支部、刑庭党支部书记期间,他创新打造“聚力敢作为・蓝盾护天平”党建品牌,将党建工作与警务工作深度融合。在他的带领下,所在党支部多次被院党组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培养出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司法警察骨干,形成了“一个支部一座堡垒,一名党员一面旗帜”的生动局面。
从执行局到法警大队,无论在哪个岗位,张宏光始终奋战在一线。在执行局工作期间,他舍小家为大家,主动参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长期出差。在法警大队工作期间,他带领全院司法警察年均完成300余起刑事庭审保障任务,用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筑牢司法安全防线。
2019年,某公司非法集资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案涉及近13000名投资人,涉案金额巨大,庭审期间被告人多、周期长、社会关注度高、安保压力巨大。作为安保总指挥,张宏光制定了多套安保方案,组织多次全流程模拟演练,带领法警队伍连续驻守现场一周时间,最终确保了这场重大案件庭审的“零事故”。
在信访维稳一线,张宏光的身影总是出现在最需要的地方。近3年来,他参与重大敏感节点接访34次,8次赴浙江、合肥、南京等地处置重点案件,用脚步丈量责任,用耐心化解矛盾。
2022年,浙江一起案件当事人情绪激动。张宏光主动请缨前往处置,连续72小时不眠不休,最终成功化解风险隐患。2023年,某公司破产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他带领团队连续工作20小时,最终平稳处置。2024年,在长丰县强制搬迁企业设备执行任务中,面对厂方阻挠,他果断采取强制措施,确保执行任务顺利完成。
“司法警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自己首先要过硬。”张宏光始终恪守廉洁自律准则,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某次有熟人找到他,想为一名犯罪当事人请托,被他严词拒绝:“我是司法警察,不是人情警察。”在他的带领下,岳西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连续3年被上级法院评为“先进集体”,他个人也保持着无任何违规违纪记录的清白底色。
“我是一名退役军人,戎装虽卸,但军人的忠诚担当不能丢。司法警察作为审判辅助人员,岗位虽然平凡,但担负着为审判执行工作保驾护航的重要职责。我将在司法警察的岗位上永葆军人本色,牢记职责使命,抓细日常管理、练就过硬本领,永远做党和人民永不褪色的光荣兵。”张宏光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通讯员 王宇 陈法应 记者 王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