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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书构成犯罪吗?
来源:合肥市司法局 阅读量:10000 2025-08-13 16:36:31

案例回顾:李某被公司辞退后一直未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后受他人鼓动,开始贩卖盗版书籍。李某利用晚间和节假日人流量较大的时段,在街头摆摊出售盗版图书,一时间收益颇丰。为了储存货物,李某还租用了民房作为仓库,囤积了一万余册盗版图书。2025年5月,李某在摆摊时被城管查获,随后被公安机关传唤。

专家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2025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一)销售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三)销售他人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复制件数量合计在一千份(张)以上的;……”

本案中,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擅自兜售字迹模糊,印刷质量较差,售价过低的书籍,符合盗版图书特征。售卖盗版书籍,严重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权益,若李某销售金额达到十万以上或销售的盗版图书合计在一千份以上,则李某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专家提醒:贩卖盗版书籍是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原作者的创作成果和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对他人劳动成果的尊重,也是对自身权益的有效保障。当知识产权得到切实有效的保护时,创新行为将获得应有的庇护,智力成果也能得到合理的认可与保护。(合肥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