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近日,我9岁的儿子趁我不备,使用手机上绑定的我的银行卡账户,支付12000元在一家网络科技公司经营的游戏交易平台购买了带有大量游戏装备的游戏账号。请问:我能否要求网络科技公司退货退款?
读者:陈玲玲
陈玲玲读者:你有权要求网络科技公司退货退款。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九条分别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也指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人民法院可以从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联的程度,本人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后果,以及标的、数量、价款或者报酬等方面认定。”与之对应,基于你9岁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购买游戏账号、装备不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意味着该行为是否有效取决于你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或是否与你儿子的年龄、智力相适应。回答是否定的:一方面,你并不认可,甚至明确要求网络科技公司退货退款;另一方面,普遍而言,9岁的儿童身心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足够的自制力和判断力,面对具有诱惑性的游戏容易产生不理性消费的冲动。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还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颜梅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