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无为法院:“四步法”巧解征地纠纷
来源:周亦豪 阅读量:10000 2025-08-19 14:38:55

8月19日,笔者从无为市法院了解到,该院日前利用“四步法”巧解一征地纠纷 。无为泥汊镇某村村民老刘一家悬了多日的心终于落了地——在法院调解下,他拿到了7万元征地补偿款。这场持续多月的纠纷,不仅让老刘家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更让村里的征地补偿程序走上了法治化轨道。

二十载村民遇“分钱难题” 程序违法引争议

在泥汊镇某村生活二十余年的老刘,从未想过会因征地补偿款犯难。村里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四名义务村民以“代表”身份擅自分配补偿款,却以“拖欠农业税”“未参与修河道”为由,将老刘家排除在外。

“农业税早清了,修河道时我在外打工,凭啥不算集体成员?”老刘拿着户口本多次找村委会交涉无果,最终选择起诉村委会和村民小组。

“四步法”调解显实效 法理人情融基层

无为法院受理案件后,立案庭庭长范益民带队组建调解团队,用“四步工作法”解开了村民心结:

厘清症结,固定证据。首次调解中,法官组织各方当事人到场,明确争议核心——分配程序合法性、老刘一家集体成员资格、款项去向。面对“代表”推诿和村委会含糊回应,法官当即要求提供分配明细、户籍证明等证据,为调解夯实基础。

释法纠偏,重塑程序。针对未经村民会议擅自分配的违法事实,法官详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明确民主议定程序的法定要求。同时普及集体成员资格认定标准,强调户籍与生产生活事实的核心作用。在法院引导下,村民依法选出新组长。

借力时机,促成共识。新组长产生后,法官趁热打铁组织二次调解,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册,引导村民回忆刘家对村集体的贡献。最终,各方达成一致,老刘获7万元补偿。

长效规范,普法扎根。调解结束后,法院留下标注“民主议定程序”的普法手册,现场答疑解惑,并督促村委会建立征地补偿长效机制。如今村口新宣传栏上“开会、公示、签字、兑现”的十六字标语,成为村民对公平处事的新约定。

小调解彰显大治理 法治护航乡村和谐

这场纠纷的化解,是无为法院以调解促治理的生动实践。通过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化解矛盾的“金钥匙”,法院不仅解决了个案争议,更推动乡村议事程序规范化,让公平正义在田间地头落地生根。目前,该院法官仍奔波在基层调解一线,用法治力量守护乡村和谐。(周亦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