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罗娜)“感谢检察官和社工的帮助,我一定好好改正,不辜负大家的信任。”8月15日,在未成年人异地帮教协议签订仪式上,涉罪未成年人小伟(化名)郑重承诺。这温暖的一幕,源于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创新探索的未成年人异地协作帮教机制。
时间回溯至2024年1月初,小伟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明知上游资金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用自己的银行卡协助接收、取现转移,其行为已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小伟作案时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主动认罪认罚、有自首情节,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悔罪态度明确。检察机关秉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设定6个月考察期。
然而,新的难题随之出现:小伟的常住地在芜湖市区,与南陵县之间有将近55公里的路程,若需长期往返接受帮教,不仅会增加其经济负担,检察官也难以实时掌握帮教进度,可能导致监管“跟不上”、帮教“打折扣”。为破解这一困境,承办检察官多方联络小伟居住地的社工组织,经过反复沟通与筛选,最终确定与芜湖市新希望社会服务中心签署《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社会帮教个案服务协议书》,为小伟量身定制个性帮教方案。通过异地协作帮教模式,成功打破了地域限制,有效解决了异地帮教中“路途远、监管难、措施散”的痛点问题,最大限度维护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现在,小伟在“家门口”就能及时接受包括法治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等个性化的帮教服务,重新拥抱光明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