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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一男子拉车门盗窃,获刑七个月
来源:唐敏 阅读量:10000 2025-08-21 16:55:38

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引人关注的盗窃案。被告人滕某在2024年9月至10月期间,利用部分车主的疏忽,多次在凌晨潜入小区地下车库,以拉拽车门的方式寻找未锁车辆,并盗窃车内财物。短短一个月内,滕某作案3次,涉案金额共计9800元,最终被警方抓获。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同时需继续退赔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

据悉,滕某作案目标锁定在居民小区的地下车库,他专门挑选夜深人静的凌晨时段下手,挨个尝试拉拽车门,一旦发现未锁车辆,便迅速盗取车内财物。这种看似简单的作案手法,却让多位车主遭受损失。直至2024年10月中旬,滕某的盗窃行径才被公安机关成功遏制,其本人也被当场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滕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考虑到滕某在短时间内连续作案,主观恶性较大,依法应从重处罚;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赔大部分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决定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综合多方因素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多次盗窃”即构成盗窃罪,并不以“数额较大”为必要条件。本案中,滕某自认为拉车门盗窃手法隐蔽、不易被察觉,却不知多次作案已触犯法律红线,必将承担刑事责任。广大市民应以此为戒,摒弃贪念与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同时,车主需增强防范意识,养成离车即锁门、拉门确认的习惯,避免将贵重物品,尤其是现金、烟酒等,放置在车内显眼位置,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