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在被列入失信人“黑名单”后,主动来到界首市人民法院履行义务。至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被告王某是建筑工程包工头,雇佣刘某在其工地上安装水电。刘某按照王某要求施工,完工后,双方经结算,王某应支付刘某工资款6.23万元。王某以工程款未回笼为由,拒绝支付刘某工资款。刘某多次向王某催要工资款无果后,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仍然不履行义务,刘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然而,被执行人依旧未履行义务。执行法官经查询未发现王某的可供执行财产,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
因未及时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义务,王某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出行、高消费受到限制。此时,王某才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引发的严重后果。于是,王某第一时间与执行法官取得联系,并全额缴清了执行款项。鉴于王某已全部履行了法律义务,执行法官依法解除了对其采取的各项执行惩戒措施。
近年来,界首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信用惩戒利器,倒逼“老赖”履行义务,提高了执行率,缩短了办案周期,全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聂涛 记者 聂学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