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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白龙转世”行骗 一家三口锒铛入狱
来源: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刘形阳 蒋元媛 阅读量:10000 2025-09-01 17:00:02

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刘形阳 蒋元媛)“白龙说你老婆身上有鬼,你要买船将鬼送走,工程才能顺利承包,否则你全家都要遭殃......”包工头张某竟然因为一家三口编撰的一套神鬼说辞,掏空家中积蓄,甚至举债120万进行“供奉”。日前,庐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白龙转世”为幌子的诈骗案,涉案一家三口分别获刑六至十二年不等,并处罚金。

小钱系钱某和高某次子,其父钱某自2018年开始与同村村民张某结识,后跟随张某务工。2022年1月至2024年3月,辍学的小钱为获取钱财,利用张某的迷信心理,与其父母共谋编撰了一套神鬼说辞。他们声称小钱是“白龙”转世,让张某听“白龙”的话,不然会出事,并编撰小钱在东北做药材生意、在庐江县龙池山栖凤岭挖土方建大棚、承包肥西县三河别墅工程等虚假信息,许诺将相关工程承包给张某,又以小钱在香港炒股、资金被冻结需要还债为由骗取张某财物。在张某掏空所有积蓄后,钱家人还唆使张某向亲友借款。短短两年,小钱、钱某、高某共计骗取张某199.87万元,诈骗所得钱款少部分被钱某和高某花费,大部分被小钱用于包车、开宾馆、吃饭、洗足浴等娱乐消费以及频繁购买手机等。其中,2022年7月12日至2024年3月期间,小钱已年满16周岁后,共计骗取张某钱款121万元。2024年4月,察觉被骗的张某报案。

庐江法院经审查认为,小钱虽是未成年人,却系犯意提起者,并实际参与实施诈骗,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起主要作用,且诈骗所得钱款大部分由小钱花费。因此,小钱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对其年满十六周岁后参与的全部诈骗犯罪负刑事责任;钱某和高某夫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亦构成诈骗罪,应当依法予以刑事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提醒,封建迷信思想不可取。该案中,诈骗分子恰恰是利用受骗对象的迷信思想,编造神鬼说辞进而实施诈骗行为。在日常生活里,必须提升安全防范意识,崇尚文明科学,一旦察觉被骗,要第一时间保留好证据并向警方报案,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