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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调解护民“薪”
来源:通讯员 王建萍 记者 吴文珍 阅读量:10000 2025-09-03 16:11:36

本网讯(通讯员 王建萍 记者 吴文珍)日前,天长市人民法院通过先行调解,成功化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担当。

原告瞿某长期在被告刘某经营的砖厂从事烧砖工作。工作期间,刘某经常拖欠劳务报酬,瞿某遂于2024年8月离职。后经多次催要,刘某仅支付劳务费26970元,剩余26800元至今未付。为明确债务关系,2025年1月26日,刘某向瞿某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劳务报酬26800元。期间,瞿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民工工资问题,且事实清楚、争议明确,决定优先采取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瞿某表示自己身患重病,急需资金支付医疗费用和家庭开支;刘某认可欠款事实,但称近些年砖厂效益不佳,立即支付存在困难。

针对双方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秉持“情法交融”的调解理念,向刘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又从情理上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瞿某突发疾病的艰难处境。刘某逐渐转变态度,承诺3个月内偿清欠款,希望承办法官能协助与瞿某协商,为自己争取还款时间。与此同时,承办法官悉心询问瞿某身体状况,对其追索劳动报酬表示理解,安抚情绪,同时告知刘某实际困难和还款计划。经过反复沟通,双方达成一致:26800元劳务费分三期支付,于2025年11月底前全部结清。此次调解既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的偿付压力,实现了“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