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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恋“女友”竟是男儿身? 诈骗获刑!
来源:徐娟 阅读量:10000 2025-09-03 17:06:04

“她”温柔体贴、嘘寒问暖,甚至主动提出“在一起”,可屏幕那头的“真爱”,竟连性别都是假的……近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网恋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熊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同时追缴其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2024年9月初,被告人熊某(男)化名为“秦雯”或者“秦娟”,以女性身份在各大网络贴吧发布交友信息,很快与被害人陈某相识。为进一步获取对方信任,甚至冒用前女友的微信账号与陈某加为好友,每日嘘寒问暖、言语亲密,迅速与其确立“恋爱关系”。在取得陈某信任后,自2024年9月至10月2日,熊某便开始以“没钱买票见面”“手机损坏需更换”“爷爷生病急需用钱”等各种理由,频频向陈某索要钱款。沉浸在“热恋”中的陈某先后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方式,向熊某转账共计27521.04元。而这些钱,均被熊某用于个人挥霍。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24年11月,熊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熊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繁昌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从宽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网恋有风险,转账需谨慎!”虚拟网络世界中,身份真假难辨,情感更易被利用。不少不法分子瞄准受害人情感需求,借“恋爱”名义编织骗局,让人在“甜蜜攻势”中放松警惕。在此建议,在网络交友过程中,应保持理性,多方核实对方信息,若对方频繁以各种理由索要钱财,请务必提高警惕,注意保留聊天与转账记录。一旦发现被骗,请及时报警,用法律武器守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徐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