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门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全力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依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履职,画好司法办案“中心圆”。对于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用心用情教育、感化、挽救罪错未成年人,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同时,做好“双向”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受害者给予最大程度的保护,使伤害降到最低,加强疏导,抚慰心灵,悉心呵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让未成年人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情。
普法宣传,扩大法治宣传“辐射圆”。该院选派骨干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将普法教育融入校园日常——“开学第一课”传递法治种子,检察开放日揭开司法面纱,模拟庭审让法律条文“活”起来,多样化活动让未成年人在沉浸式体验中筑牢法治认知,提升自我保护本领;组织干警深入乡村、走进留守儿童家庭,在关切孩子们学习生活、身心健康的同时,针对性普及防校园欺凌知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内容,更聚焦夏季安全重点,反复叮嘱远离危险水域,既为孩子敲响防溺水警钟,也推动家长绷紧安全之弦,以“检察蓝”的主动作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晴空。
多项发力,共绘社会治理“最大圆”。针对辖区部分校园在法治教育、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时间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整改落实。针对履职中发现的县域内存在烟草销售点未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以及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的现象,依法制发检察建议并被采纳。同时,与团县委在观护帮教、法治宣传等方面展开合作;与县教育局就法治副校长、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事项确立合作机制。以“检察履职+”的形式,多部门联动强化对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同题共答,形成保护合力,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落到深处,落到实处。(廖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