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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印售教辅牟利55万 无为两人犯非法经营罪获刑
来源:卫永东 阅读量:10000 2025-09-08 10:14:28

近日,无为市人民法院对一起非法印刷、销售中小学教辅资料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俊、张某因犯非法经营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下半年,张某俊与张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合伙成立图文制作工作室。在未取得印刷经营资质的情况下,二人违反《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通过网络承接上家订单,根据订单要求非法印制中小学教辅资料,并直接邮寄给消费者。

2024年1月起,二人进一步扩大非法经营规模,按照上家要求在某电商平台注册“小初高中资料学习交流之家”网络书店,持续开展非法印刷、销售教辅资料活动。同年5月,无为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在某快递点及二人经营的图文工作室内,现场查获疑似非法出版物289种共813册,以及用于非法印刷的打印机等设备。经专业鉴定,查获的所有出版物均为非法出版物。

截至案发,张某俊、张某非法经营教辅资料的数额累计达55万余元,违法所得约4万元。法院认为,二人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印刷非法出版物经营活动,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且属共同犯罪。

鉴于二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等法定从宽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同时对二人退缴的违法所得、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及非法出版物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从事印刷、出版物发行等经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取得相关行政许可,规范开展经营。任何未经批准擅自印制、销售出版物的行为,均涉嫌违法,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官呼吁广大学生和家长,购买教辅资料时应选择正规书店或官方渠道,自觉抵制非法出版物,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文化市场环境。(卫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