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送爽,丹桂飘香。9月5日,新学期伊始,五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潘伟荣走进五河县第二中学,送上一堂生动而深刻的法治“开学第一课”,全校90余个班级师生现场或通过班班通同步观看授课。
潘伟荣院长围绕“青春与法”“内观自省”“外防陷阱”“筑牢防线”四个部分,结合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数据和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法律与青少年成长之间的关系。她指出,法治不仅是保护同学们合法权益的“盾牌”,更是规范行为、指引方向的“灯塔”。强调“未成年不是‘免死金牌’”,法律对严重犯罪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即便是未成年人,一旦触碰法律底线,也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聚焦常见风险,强化自我防范
潘伟荣院长特别提醒同学们要警惕校园欺凌、网络“快意恩怨”、不良“义气”行为等看似是“小事”、实则可能涉嫌违法的行为。她借助“小明的故事”生动阐释了一个人如何从“受害者”转变为“施害者”的过程,呼吁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学会及时求助、远离不良诱惑。
识破“糖衣炮弹”,守护自身安全
针对网络诈骗、邪教诱惑、黑恶势力拉拢等陷阱,潘伟荣院长给出了实用的防范建议,提醒同学们牢记“陌生人+不见面+要钱=诈骗”这一识别公式,增强辨识能力,坚决保护个人信息与财产安全。
学法用法,做守法好少年
潘伟荣院长鼓励同学们主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学校法治教育活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她强调,“守法不是被动遵守,而是主动选择”,希望同学们从遵守校规校纪做起,逐步养成守法习惯,筑牢青春防线。
凝聚合力,共护成长。当日,五河法院共计13名法治副校分赴各校园,同步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宣讲。此轮宣讲是五河法院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学校的联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更加安全、阳光的法治环境。(张佩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