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魏亚婷)带娃看电影,优惠政策该怎么享?一张小小的电影票背后又藏着怎样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壁垒”?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影剧院等场所,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然而,在庐江县,有不少影剧院均未明确公示或全面落实对未成年人的购票优惠政策,让民生福利打了折扣。近日,庐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监督“组合拳”,破解这一民生“小痛点”,不仅让未成年人的观影优惠从“纸上权益”变为“现实福利”,更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力,推动形成“检察监督+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的保护合力。
今年9月,庐江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时发现,县域内影剧院存在未按照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的情形,致使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无法享受国家政策福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为此,未检团队开展实地走访调查,逐一核查影剧院购票渠道、公示标识、工作人员政策知晓度等情况,固定相关证据。与此同时,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旅局召集辖区影剧院负责人举行集中约谈会,督促各影剧院依法开展优惠活动,并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进行公示。会后,县域内影剧院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截至11月份,均全面整改到位。
11月27日,庐江县检察院开展“回头看”行动,通过实地核查公示标识、随机询问、核验购票流程等方式进行复核,县域内各影剧院均整改到位:购票前台及线上平台已清晰公示优惠细则,1.3米以下儿童免票,1.3米及以上未成年人可凭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对应优惠。至此,覆盖全体未成年人的法定观影福利真正在庐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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