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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检察院首期“案例·思享汇”开讲
来源:张建文 王啸楠 阅读量:10000 2025-12-08 19:27:07

12月3日,萧县检察院第一期“案例·思享汇”开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余殿光,副检察长李群,检委会专职委员朱永、张前进,以及刑检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参加,其他部门干警纷纷前来旁听。

会上,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朱亮晶、检察官助理石腾飞依次分享了最高检典型案例“重庆市万州区曹某某等3人污染环境刑事公诉案”“周某某故意伤害案”。他们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案件定性、法律适用等方面逐一解读了案例中相关检察机关履职情况,并结合自己所办类似案件谈了认识和体会。在问答和点评环节,与会干警围绕两起案例的参考借鉴意义展开研讨,他们结合自身办案实践,或提问、或答疑、或交换意见,现场研讨气氛热烈。

院分管领导结合2名干警分享的案例,从案例蕴含的价值意义、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发挥等方面进行了点评,既肯定了2位分享人对案例的深度解读和实践反思,也对案例中折射出的办案共性问题提出指导意见。

杨艳在最后总结时指出,从刚才分享、问答、点评的情况看,大家准备得非常用心,2名干警不约而同地选择了“鉴定意见对特定类型案件定性起到核心关键性作用”的案例,分享时重点比较突出,既谈了案例的指导意义、也融入了很深的办案思考。

结合本次分享的案例,杨艳也和与会人员交流了自己的思考:一是在履职担当上“敢不敢”。在办理特定类型案件时,有没有敢于质疑的勇气,是至关重要的。要敢于打破传统办案思维,克服“司法鉴定意见是证据之王”的办案习惯,以严谨、细致、审慎态度开展证据审查。二是在专业素养上“能不能”。“敢做”不等于“能做”,敢于质疑的前提是有能力去质疑。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态度,在加强对法律法规政策知识学习的同时,注意学习好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精准拆解其中的办案逻辑、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将案例精髓转化为自身履职办案的能力。三是在核心本领上“行不行”。真知真能通过实践来检验,要注重凭借自身专业知识、逻辑经验等加强对技术性证据的审查,必要时借助专业辅助人包括检察技术人员帮助破解专业难题,进而实现厘清事实、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四是在价值追求上“好不好”。具体来说就是有没有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要从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中要思维、学方法,真正让业务工作的“精度”服务于三个效果的“温度”。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对检察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干警学好案例、用好案例的意识,真正实现向案例要思维、学方法,萧县检察院决定举办“案例·思享汇”活动,每半月举办1期、每期推荐1-3名员额检察官进行分享,以期通过“案说政治”“政治说案”,引导干警将“讲政治”要求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推动机关党建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张建文 王啸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