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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护“薪” 寒冬情暖 一份持续八年的暖心守护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传广 阅读量:10000 2025-12-17 09:11:12

本报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张传广)岁末寒冬,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牵动人心,每年值此,在全省检察机关,总有一份暖心守护如约而至。12月初,省检察院印发通知,决定即日起至2026年春节前,开展“检察蓝”助力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这也是我省检察机关连续第8年部署此项行动。12月15日,省检察院召开专项推进会,进一步部署,确保劳动报酬真正落袋为安,让农民工兄弟都能过上一个安“薪”年。

对于恶意欠薪等违法犯罪行为,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坚决亮剑,对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经刑事立案追缴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恶意欠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有效发挥刑罚惩治和震慑功能。对涉欠薪犯罪线索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及时启动立案监督程序,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同时,把追讨欠薪工作贯穿打击欠薪犯罪全过程,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督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履行欠薪支付义务,保障被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优先、及时、足额支付,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农民工辛辛苦苦干活,却拿不到工资,该如何维权?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又该怎么办?面对这些难题,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畅通农民工申诉案件办理“绿色通道”,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抗诉等监督方式,督促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错误裁判,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加强对涉欠薪案件生效裁判执行监督,以推进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监督活动为抓手,加快办理省检察院交办的涉民生小标的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有效解决农民工“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问题,兑现胜诉权益。此外,加大对农民工讨薪的支持起诉力度,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诉权、有效行使诉权,综合运用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提出支持起诉意见、协调提供法律援助等方式,跟踪跟进生效裁判执行、权益保护落实情况,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聚焦建筑工程、平台配送、交通出行等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欠薪问题,检察机关将加大对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等监督力度,监督人民法院依法纠正错误判决、及时执行。在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责中,重点对认定欠薪主体错误、认定拖欠工资事实不清、行政处理决定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未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行为,开展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提出检察意见,防止不刑不罚。

公益诉讼检察将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工作,重点监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存未存、工资专用账户未专款专用等突出问题,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稳妥探索,加强对新就业形态领域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保护。开展递进式监督,对于侵害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情形充分调查核实,通过磋商、提出检察建议、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等方式依法监督,推动劳动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

此次行动注重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检察履职办案全过程,重视对个案的有效和稳妥处理,防止矛盾放大、久拖不决,当事人有和解意愿的,可以引导企业与农民工协商调整薪酬水平、支付周期,妥善解决欠薪问题。区分恶意欠薪与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客观原因而欠薪等不同情况,统筹农民工权益保障和企业发展。同时,检察机关将主动对接各类欠薪维权平台,畅通涉欠薪纠纷案件线索处置渠道;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帮助农民工渡过难关,彰显司法温度;注重大数据应用,坚持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办理,促进社会治理;针对工程建设、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农民工较多的行业,就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解决对策,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