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胡志斌)常言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12月15日下午,马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民警在天门大道与电业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皖E的摩托车驾驶员满脸通红,身上散发浓浓的酒味。民警遂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员中午在家吃饭时,期间喝了一点白酒,饭后稍作休息片刻,就侥幸驾车去合肥上班,不料刚从家里出来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本网讯(记者 李斐 通讯员 胡志斌)常言道“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铤而走险。
12月15日下午,马鞍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民警在天门大道与电业路交叉口执勤时,发现一辆牌照为皖E的摩托车驾驶员满脸通红,身上散发浓浓的酒味。民警遂即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是59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了解,驾驶员中午在家吃饭时,期间喝了一点白酒,饭后稍作休息片刻,就侥幸驾车去合肥上班,不料刚从家里出来就被交警查获。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