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芜湖市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坚持“监管有力度、帮扶有温度”的工作理念,成功化解社区矫正对象债务纠纷,不仅维护了法律权威,更帮助矫正对象卸下思想包袱,有力维护了辖区稳定。
社区矫正对象何某、任某、李某,均因未按期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导致债务长期积压。由于当事人履行能力不足、沟通渠道不畅,法院依法决定对3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获悉后,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正视法律责任、端正思想态度,主动履行义务;与此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实事求是地反映当事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争取支持与理解。
经过沟通协商,3名矫正对象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法院亦依法暂缓执行拘留措施。在社区矫正机构的持续跟踪与督促下,3名矫正对象均按时履行还款承诺。法院随后依法撤销了司法拘留决定。
今后,镜湖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将通过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助力更多社矫对象纾困解难、防范风险、重塑人生,积极打造具有镜湖特色的“枫桥式社矫归雁调解站”。(张修林 朱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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