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含山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环境司法职能作用,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以司法裁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以法治力量护航秀美含山建设。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我保证不会在禁渔区内捕鱼了......” 2023年8月15日,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含山县人民法院都会联合检察院及运漕镇政府举办生态司法修复增殖放流等活动。庭审现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养殖户当庭认罪悔罪,现场旁听庭审的村民代表、社区干部等群体对水环境的保护有了更全面的理解。
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引下,含山县人民法院立足地域特色,深挖凌家滩玉文化"和合共生"内涵,打造"含你玉见"司法品牌,构建起"审判+治理+预防"三位一体环境司法保护体系,为秀美含山建设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近年,该院审结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1件,创新运用"补植令""放养令""保护令"等司法令状,实现"一判三赢":在裕溪河增殖放流基地投放10万尾鱼苗恢复渔业资源,在"双碳"生态司法修复林栽种7000株水杉,修复30亩林地,对450年古银杏树划定保护红线。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修复方式,有效恢复生态屏障功能。
该院建立"法院+检察+行政"协同机制,与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2026年植树节前夕,干警们走进陶厂镇西塔村,在全国劳模易厚掌老人守护的青山上开展植树活动,同步设立"普法小摊",结合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将法治种子播撒在山野之间。
"我们将主动对标沪苏浙先进经验,推行'一案一修复'机制,全力护航绿色发展。"含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俊表示。(李良胜 李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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