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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执行解探望权纠纷:司法守护“她权益”与“童成长”
来源:丁文强 王丽娜 阅读量:10000 2026-03-19 16:29:43

“真的太感谢你们了,让我能陪在女儿身边,终于可以安心陪她做手术了。”3月4日下午,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亲情调解室内发生了一幕母女团圆的暖心情景,邱女士紧牵着女儿小江的手,眼中噙着热泪,语气哽咽向执行干警致谢。

邱女士与江先生经人介绍相识并走入婚姻,2016年女儿小江的降生为这个家庭增添了无尽欢喜,可这份幸福却因小江先天性听力残疾、外耳畸形的身体状况悄然破碎。孩子的病情成为夫妻之间难以调和的矛盾,争吵不断的日子耗尽了彼此的情分,2019年,二人最终选择诉至法院解除婚姻关系。经法院悉心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婚生女小江由父亲江先生抚养,邱女士每月支付抚养费600元直至小江独立生活,孩子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各承担50%,同时邱女士依法享有对小江的探望权。后因双方之间矛盾逐渐激化,江先生多次以各种理由拒绝邱女士探望女儿,思念女儿的邱女士满心委屈,负气之下拖欠了数月抚养费,双方的矛盾愈积愈深。2025年12月,邱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探望权,再好好看看日夜牵挂的女儿。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拨通了江先生的电话,深入了解其拒绝探望的缘由。电话那头,江先生的语气满是顾虑:“孩子刚做完第一次手术,身体还没恢复,实在不宜被打扰。而且她妈妈在孩子小时候照顾得就不够细心,我实在不放心让孩子和她单独相处。”而另一边,邱女士提起女儿便红了眼眶,声音哽咽着向执行干警倾诉:“孩子正在经历手术后的痛苦,我这个做妈妈的心里揪着疼,就想守在她身边陪陪她,哪怕只是看看也好,我真的太想她了。”一边是父亲对孩子的呵护与顾虑,一边是母亲对孩子的思念与牵挂,执行干警深知,简单的强制执行无法化解双方的矛盾,唯有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才能真正解开彼此的心结,守护好孩子的成长。考虑到小江术后需要为期两个月的恢复期,执行干警先耐心安抚邱女士的情绪:“您的心情我们完全理解,但孩子的身体是第一位的,我们会一直跟进这件事,等孩子身体恢复,一定第一时间为你们搭建沟通的桥梁。”同时,干警们多次与江先生沟通交流,从孩子的成长需求出发,慢慢疏导他的情绪,劝说其与邱女士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

待小江身体逐渐恢复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组织双方来到法院,特意选在氛围温馨、环境幽静的亲情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室内,暖黄的灯光驱散了彼此的隔阂,执行干警先向江先生细致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从来不是单纯的父母权利,更是孩子获得完整亲情、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小江现在正是需要母爱陪伴的时候,稳定的母爱对她的身心恢复和成长都至关重要。”随后,干警又转身与邱女士促膝长谈:“我们知道你思念孩子,但江先生作为直接抚养人,这些年照顾患病的孩子也付出了很多心血,难免会有顾虑。希望你能理解他的不易,以更平和的方式行使探望权,如今孩子即将迎来第二次手术,更需要父母双方的共同关爱,让孩子能在温暖的氛围中面对手术。”

情与法交融,理与爱相伴。数轮调解中,执行干警始终站在孩子的角度,娓娓道来,慢慢融化了双方心中的坚冰。江先生沉默许久后,终于松口:“我想通了,孩子确实需要妈妈的关爱,我同意她探望孩子,也同意她陪孩子做第二次手术。”邱女士听罢,当即红了眼眶,连忙承诺:“我一定会严格遵守探望的约定,好好照顾孩子,把之前拖欠的抚养费在年底前一次性付清,以后我会拼尽全力,给孩子最好的爱和陪伴。”调解结束后,小江怯生生地拉着执行干警的衣角,小声说道:“我还是非常想妈妈的,有妈妈陪我做手术,我感觉没那么害怕了。”一句稚嫩的话语,道尽了孩子对亲情的渴望,也让在场的所有人倍感动容。

法者,治之端也;情者,和之桥也。此起探望权纠纷的圆满化解,既依法释明探望权的法定权利与协助义务,有效维护邱女士的合法探望权益,也始终兼顾人情温度,充分考量未成年人小江的成长与就医需求,以情融理、以理释法实质化解双方矛盾。宣州法院将持续探索推行家事调查、心理疏导、温情调解等特色审判执行机制,着力修复家庭关系,化解家事矛盾,把司法守护落到实处,用法治力量为妇女权益保驾护航,以温情司法为儿童成长撑起蓝天,让每一份母爱都能顺畅抵达孩子身边,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完整的亲情陪伴下向阳生长,让司法的春风浸润每一个家庭,让法治的光芒照亮妇女儿童的前行之路。(丁文强 王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