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吴文珍 通讯员 杨穹琼 刘美琪)“感谢法院搭建沟通平台,我一定会按约定按时还款!”“法院的调解既高效又公正,不仅帮我们挽回了损失,也让我们对辖区营商环境更有信心了!”近日,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以柔性司法平衡金融机构债权与承租人实际困难,既保障了市场交易秩序、维护了金融市场稳健运行,又化解了矛盾隔阂,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点赞认可。
2023年5月18日,被告章某因资金周转需求,与原告某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合同约定,章某将其名下自有汽车作价11.5万元转让给原告,原告支付转让款后将该车辆回租给章某使用,租金总额14万余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足额支付了车辆转让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章某初期按时履约,累计支付租金2.8万余元,后因市场环境变化、个人收入波动,资金周转陷入困境,无力继续支付租金,截至租期届满,仍拖欠部分租金及逾期费用未结清。原告催要无果后,将章某诉至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阅卷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章某并非恶意违约,确因经济困难导致履约不能。为避免“一判了之”可能导致的执行难、矛盾升级等问题,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决定组织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一方面向双方细致释明融资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违约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章某还款诉求,同时向某融资租赁公司讲明章某实际履约能力,建议企业兼顾债权实现与社会责任,给予合理还款缓冲期。
经过法官反复沟通、耐心疏导,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章某分期支付剩余租金,原告自愿减免部分逾期罚息,双方明确约定各期还款金额与期限。法院随即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为双方权益筑牢司法保障。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