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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条件不起诉挽救迷途少年
来源: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代薇 李沃幸 阅读量:10000 2026-03-25 18:12:16

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代薇 李沃幸)3月24日,肥西县人民检察院对涉盗窃案未成年人小明(化名)依法宣告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明确考验期为6个月。期间,该院未检办将和关工委携手家庭形成帮教合力,并委托专业社工组织对其开展监督考察、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治,用司法温情助力迷途少年悔过自新、重拾人生航向。

“违法的代价太大了,我一定珍惜这次来之不易的机会,牢记教训、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小明接过决定书时语气坚定,其父母也当场表态,将严格履行监护责任,心陪伴孩子走好今后的成长之路。

2025年1月,小明在肥西县某医院陪护生病的爷爷期间,一时糊涂盗取隔壁病床李某的手机,并通过验证码退出李某的支付宝账号,在自己的手机上登录后使用账户余额购买手机一部。当年2月,被害人亲属发现相关情况后报案,小明被公安机关抓获。到案后,小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主动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真诚道歉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后认为,小明作案时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综合全案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理。考虑到小明到案后认罪态度诚恳,主动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且其家庭具备有效监护条件,能够配合办案机关开展帮教工作。在充分听取小明法定代理人、公安机关及被害人的意见后,肥西县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给予6个月考验期,让其在家庭、社工和检察机关的共同监督下,通过实际行动弥补过错、改造自我。

检察官提醒,未成年人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多与法律意识淡薄、家庭监护缺位、不良社交影响等因素密切相关。家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加强陪伴与沟通,及时发现并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筑牢家庭教育防线,切勿因“年纪小”而放任不管,避免小错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