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徐奥萍 通讯员 宋淑昕)“工资没谈拢”,本可走劳动仲裁维权,当事人解某某却因一时冲动将其变成了一场暴力犯罪——预先买刀、备好酒精,冲进公司伤人放火。日前,经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解某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解某某是一名穿梭于城市街巷的网约车司机。因薪酬结算问题,他在线上与公司人员爆发口角。本可正当维权,他却在心里埋下了怨气,并一步步发酵成报复的念头。
案发前,他预先购置了管制刀具及三瓶酒精置于车内。案发当日,携带这些物品进入公司区域,与公司人员发生肢体冲突,持凶器随意砍伤他人,并意图放火伤人,导致章某某、吴某某、郭某受伤。经鉴定,章某某、郭某系轻伤二级,吴某某为轻微伤。一场本可通过沟通或法律途径解决的劳动纠纷,最终以暴力犯罪惨淡收场。
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解某某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持凶器随意砍伤他人,致两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并意图放火伤害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包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 维权有边界,暴力不是选项。遇到劳动纠纷,协商、投诉、劳动仲裁、司法诉讼都是合法途径。冲动之下拿起的刀,砍伤的是他人,毁掉的是自己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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