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晖的《箸代笔》,写“吃”,又不局限于“吃”。先生以食为线,名士接踵、典故自来,全无考据之累,只觉趣味横生,足见先生饱读诗书、融会贯通的功力。
全书四辑,从“扁大枯酥”到“界外高手”,篇目看似信手拈来,实则暗含章法。第一辑多写具体的菜肴小吃,第二辑在美食中杂糅人生经历,第三辑将饮食与风俗文化交融,第四辑则干脆放开来写“界外”的人与事。这样编排,恰如一顿宴席——开胃菜精致爽口,主菜丰腴扎实,最后的清汤却回味悠长。
书中有一些特别之处,是那些看似写吃、实则写尽世态炎凉的篇目。比如《猪八戒的妈》,先生从童年传唱的俚俗儿歌起笔:“猪八戒的妈,真傻瓜。洗屁股水,摊粑粑。”又引方成文中另一版本:“洗脚水,熬倭瓜。”两相对照,点出民间“拟猪化”修辞背后,是对愚笨、低俗的嘲弄。可先生笔锋一转,直指《西游记》从未交代天蓬元帅之母形貌,“我揣想其母即或不貌似阆苑奇葩,仅作为一位普通的母亲,形象也不至于如此腌臜吧?”继而揭出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成王败寇”逻辑——“纵使沐猴而冠,亦可享受万民三叩九拜;一朝英雄失势,瞬间便会遭遇天地同唾。”由一首童谣,竟挖出“运去英雄不自由”的人情冷暖。读到这里,搁书良久,真是“世态如此,夫复何言”。
同样的辛辣,见于《豪壮之举》。先生写有人一顿早餐享用价值三千弗罗林的调味品,一次小酌啖去十万美金的下酒菜,题目叫“豪壮”,字里行间却暗含嘲讽。他写郑根海与荷兰前辈“命中注定与财富无缘”,但“一生却最起码有过一次豪壮之举”——这哪里是羡慕,分明是对奢靡之风的冷眼。《“唱龙眼”与“净身”》更绝:“唱龙眼”的意图,是让人身处美果丛中而难动食念;“净身”之目的,是要人置身脂粉堆里而不生情心。先生淡淡一句“由人类挖空心思设计的诸如此类的治人方式,不胜枚举”,轻描淡写,却如锥刺心。
书中还有令人忍俊不禁的篇什。《店名》一篇,记吴宓因西南联大对面有家饭馆叫“潇湘馆”,勃然大怒,认为唐突了林黛玉,竟跑去砸了碗碟,勒令改店名。店主也是牛脾气,双方争执不下,最终改作“潇湘”了事。先生又写自己报社附近有家“史记酒家”,只因店主姓史,“让人读来,却极富外延性,不由得联想到太史公和他的不朽名著”。两相对照,雅俗自现。而街头那家“成龙狗肉馆”,先生调侃道:“不知是店主名叫‘成龙’,还是受《少林寺》众武僧偷食狗肉启发……总之,店名让人浮想联翩。”读到这里,我忍不住笑出声来——先生笔下的饮食世界,连招牌都带着戏谑的烟火气。
先生还写“紫河车”(胎盘)、“牛心与野猪肚”等奇崛食材,既不猎奇也不说教,只把人间食事的复杂与荒诞摊开给你看。写到“香樟锭”,他从婺源崇樟习俗谈起,忽然转到丰子恺《护生画集》中《剪冬青联想》——“玲珑自然姿,变作矮墙头。枝折叶破碎,白血处处流。”有人讪笑“白血”二字迂腐,先生却正色道:这“朴素劝善意向及环保意识”,何迂之有?读至此,我顿觉先生不仅是个美食家、杂文家,更是个有赤子之心的护生者。
全书以食为引,文史为骨,轻松好读。没有生硬掉书袋,却处处是学问;不刻意写史,却把人物、典故、风俗连成一气。我尤其佩服先生能把经史子集、民俗典故与日常饮食完美融合——谈饮食时,能引《随园食单》《调鼎集》《银元时代生活史》《萨朗波》《我曾侍候过英国国王》等中外古今典籍,也能信口说出“花鲢头、青鱼尾”的食鱼俗谚,更能把中苏论战、伪满逸闻、市井民谣熔于一炉。写人物时,从康进之的杂剧到张景惠的笑话,从丰子恺的“三层楼论”到托尔斯泰的人生诱惑,每一位名士、每一段典故都恰到好处,没有堆砌之感,只觉行云流水。
这哪里是饮食随笔,分明是藏在烟火里的人文史书,耐读,耐人寻味。(作者 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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