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谢晴雨 通讯员 汤文新)8月6日,记者从肥西县司法局获悉,肥西县城关派出所警民联调室近日成功化解一起家装劳务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场达成和解并结清款项,实现矛盾妥善化解。
2025年10月,肥西县上派镇某安置小区业主经亲友介绍,聘请水电工人对回迁房开展水电改造工程,双方仅口头约定施工总价1600元,未签订书面合同,也未留存工程量、沟通记录等凭证。完工后,业主认为施工存在遗留问题,另行找人整改并支出费用,迟迟未结算施工工钱。水电工人多次沟通讨要薪资无果。2026年7月28日,工人上门索要尾款,双方言语冲突不断升级,继而发生肢体推搡,业主倒地受伤,双方当即报警。
据悉,该案叠加劳务薪酬、人身损害双重矛盾,双方诉求对立、情绪激烈。处置过程中,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下沉开展业务指导,围绕案情梳理、责任界定、调解流程、协议规范等环节,为调解员提供实操指引,指导采取分人疏导、分步化解的工作方法,稳步推进纠纷处置。
调解员首先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绪安抚,分开核实事情原委。业主出示二次施工转账、多次联系工人未果的通话记录,主张工程未完工;工人则坚持已完成全部约定施工,要求业主全额结算薪资,双方各执一词。调解员初步就工钱提出折中方案,但业主因受伤产生两千余元医疗费,其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诉求。
依据促进科指导思路,调解员分头劝导双方,向当事人讲明矛盾持续僵持将进一步扩大双方经济损失,引导业主理性提出合理赔偿诉求。经过多轮沟通疏导,业主下调赔偿金额。调解员随即与工人开展沟通,工人表示愿意承担医疗赔偿,并提出以赔偿款项抵扣未结水电工钱的解决方案。
最终,双方自愿签订调解协议:水电工人当场向业主赔礼道歉,一次性赔付医疗等费用3400元,水电施工工资无需业主支付;业主不再追究对方相关法律责任,无其他经济纠纷,钱款现场转账付清。
调解员借此提醒广大群众,开展家装劳务合作应签订书面协议、留存凭证,遇纠纷理性协商,切勿冲动引发肢体冲突。
皖公网安备 340104027022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