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月 记者 吴文珍)近日,明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被告人林某假借恋爱名义骗取多名女性财物共计915625.36元,因犯诈骗罪、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855625.36元,分别返还被害人。
2022年2月至2025年5月,林某通过朋友介绍、短视频平台、网络直播间等渠道结识三名女性被害人,以发展婚恋关系获取对方信任,继而虚构经营投资项目、店铺周转、偿还贷款等事由多次索要钱款。期间共骗取宋某某571025.36元、姬某某327600元、张某17000元,诈骗资金全部用于个人高消费与日常挥霍。
另查明,林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五年内再次犯罪,属于累犯。案发后,林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其家属代为全额退赔张某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向姬某某退还部分钱款,林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婚恋名义,多次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名被害人财物,涉案总额915625.36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综合考量累犯从重、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取得谅解等法定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网络、现实婚恋交往中要警惕“甜蜜陷阱”。交友初期认真核实对方身份信息,切勿被虚假人设与甜言蜜语蒙蔽;严守资金往来底线,面对各类借钱投资说辞保持高度戒备,避免大额资金出借;妥善留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一旦察觉异常,及时断绝联系并报警,运用法律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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