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上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即将施行之际,牛头山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中心揭牌暨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令发布仪式举行。南陵县委副书记、县长夏彬,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丁必勇,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葛义俊,南陵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方震等出席仪式,南陵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利民主持活动。

活动伊始,主持人介绍了该中心的基本情况与功能定位,丁必勇致辞。随后,南陵县人民法院、南陵县人民检察院、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南陵县三里镇人民政府、南陵县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五方共同签署《关于建立野生动物司法保护联动机制的合作协议》,在线索移送、联合巡护、法治宣传等方面健全协作机制,凝聚野生动物保护合力。葛义俊代表市县法院、检察院现场发布《野生动物司法保护令》,依法明确禁止非法猎捕、非法交易、破坏栖息地等行为。出席领导共同为该中心揭牌,并为3名骨干志愿者颁发“生态司法守护人”聘书。


下一步,南陵县法院将依托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点,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护、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把司法服务延伸到林间、把保护防线守在一线、把生态共识种在群众心里,用法治力量守护牛头山良好生态。(南陵县法院 伍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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